
我閱讀史蒂芬金的作品已經許多年了,深知他是一個多麼會說故事的作家,但我沒想到這部他寫給自己女兒的黑色童話,竟可以讓我一翻開便難以移開目光。
於是,我2015
年的開春之作便獻給了這本《龍之眼》。雖然文案明明白白寫著這是一本黑色童話,可我清楚即使是大人也無法逃離它的吸引力。濃厚的奇幻氛圍在說書人的口吻之下竟可以表現得如此輕快,卻又不至於詼諧過了頭變成輕浮。隨著史蒂芬金的深入描寫,讀者只會愈來愈緊張、愈來愈興奮,亟欲知道主角們究竟能否掙破反派的天羅地網,而尋回重生。
故事發生在一個虛構的封建世界裡,那裡存在著平庸的國王、善良的皇后、出色的大王子,與籠罩在優秀哥哥陰影下的小王子。當然啦,有正義必有邪惡,這個故事怎能缺少陰狠毒辣的巫師呢?正邪不兩立是童話的重要主題啊!
這種看似老梗的背景,我們肯定會覺得怎麼可能寫得出新花樣?然而,在史蒂芬金筆下就偏偏精采得不像話XD
。我特愛本書以說書人的語氣寫成,史蒂芬金特有的幽默我早在《戰慄遊戲》便領教過,但我沒想到連童話他都能發揮這項特點,而使得本書張弛有度。
再者,本書的友情也使我相當感動。不僅是大王子與隨從深厚的情感,最後決定跟隨小王子前去對抗巫師的管家,更是令我驚訝地忍不住滴了幾滴眼淚。
若說有什麼可惜的部分,大概就是本書沒有後續一事吧!我超想知道小王子與管家踏上旅途後會發生什麼事,與巫師的決戰結果究竟如何?
本書中譯本曾於1987
年由皇冠出版社出版過,如今2015
年再度重譯發行,相信讀者們都引領期待著。無論對史蒂芬金有無認識的朋友,這部作品都不會令你失望!siedu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933)

《暗夜無星》是我閱讀的第二本史蒂芬‧金的短篇作品,前一本是著名的《
四季奇譚》。
做為出色的恐怖小說家,史蒂芬‧金的作品並非牽扯怪力亂神的浮誇之作,而是擅於捕捉人性幽微的一面,加以放大而達到讀者深層的恐懼,這種寫法恰恰是我最鍾意的。
《暗夜無星》收錄的四篇作品,便具備這樣的特色。儘管這些短篇作內容截然不同,卻不約而同地將人性中原本難以察覺的欲望極盡暴露,使主角們與讀者不知不覺陷入恐懼的漩渦。
這四篇長短不一,〈一九二二〉與〈大車手〉幾乎都能趕上中篇的份量,但我最喜歡的反而是字數不多的〈公平延長〉與〈美滿婚姻〉。
尤其是〈公平延長〉,讀來簡直都要將我的心臟凍結。人類的嫉妒與惡意竟可以揮發到這種程度,怎能不叫人渾身發顫?主角因為嫉妒朋友的好命,不甘自己的悲慘的命運,向惡魔提出了交換。從此他一帆風順,痼疾盡除。相反的,他的好友每下愈況,幾乎走向人生終點。
我本以為作者在文末會來個大翻轉,讓主角也嘗嘗痛苦的的結局,可是直到最後,主角依舊是人生贏家。我後來轉念一想,如此寫法其實才是最恐怖的。一方面呼應了標題,畢竟主角的好友前半生搶盡了主角的好處,後半生賠給他似乎也合理。另一方面既然主角可以交換好友的命運,那麼未來主角有沒有可能因第三者產生變化?
換言之,他的好日子極有可能也會在一瞬間翻盤!
至於〈美滿婚姻〉,情節是老套了點,但史蒂芬‧金寫來就是能夠戰慄人心。故事描述一對感情篤厚的夫妻,某日因丈夫出差在外,妻子為了找尋可用的電池,意外發現丈夫不為人知的恐怖一面。
「知人知面不知心」的戲碼總是能夠一再抓住人們的目光,特別對象是自己自認為已經熟稔到不行的枕邊人,衝擊更是巨大。然而最可怕的是,我們無法斷然與故事中的妻子切割,誰能確定自己就一定能倖免於難?自己枕邊的那個人,真如自己所想像的嗎?
這就是史蒂芬‧金寫作功力的高深啊!使你萬萬不能置身於故事之外,不得不隨著他塑造的情節一點一滴地被恐懼纏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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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女嘉莉》做為史蒂芬‧金的處女作,出乎我意料的輕薄短小。這也難怪,因為這是一本原無機會問世、可能只能待在焚化爐默默燒毀的作品。據說史蒂芬‧金創作本書時曾一度放棄,將稿子扔進垃圾筒,是他的太太慧眼獨具,拯救了《魔女嘉莉》,也為文壇挽回了一名大師。
比起史蒂芬‧金其它長篇作,《魔女嘉莉》的架構並不龐大,故事也不複雜。內容主要描述少女嘉莉因為宗教狂熱的母親異常的教育方式,自小便被鎮民視為怪咖,在學校也飽受同儕欺凌。嘉莉十六歲那年初經才來到,未曾聽聞月經的嘉莉驚慌不已,女同學們竟然不是伸出援手,而是嘲笑著向她丟擲衛生用品。
身心受創的嘉莉躲回家中不敢再到學校,於此同時,她發現自己身上異於常人的「能力」愈來愈完備,總是瘋狂待她的母親也漸漸投鼠忌器。直到畢業舞會的來臨,嘉莉的「能力」終於因意外爆發至最高點!
這種霸凌之類的題材,如今已是不鮮見了,有時現實甚至比小說更聳動。但在本書問世的1973年,卻不免叫人驚愕,聽說本書還曾被列為禁書,只是受歡迎程度是禁不住的。尤其《魔女嘉莉》被翻拍成電影後,更是轟動(1976年),迄今仍被視為驚悚電影的經典之一。2002年再度改編為電視作,不過評價似乎不太好,在IMDb上的分數僅僅5.4,和1976年的電影足足差了三分。
(電影海報)

關於本書,史蒂芬‧金採用事後報導、評論與主線交錯進行的寫法,在「因」與「果」之間逐漸構築出故事的全貌。作者之所以加入報評的成分,是因為本書的初稿太少(主線),為了充實情節,便藉由這些報評往前各方各面推導嘉莉的魔力之所以毀滅城鎮的原因。沒想到這樣的手法,使得本書魅力大增。在已得知結局的情形下,再來觀看嘉莉徹底崩潰的過程,驚悚程度非但未減,反而急速擴張。
嘉莉無疑是個受害者,在母親的錯誤的教導下,她成了眾矢之的。這世上沒有一個容身之處,唯一的避風港-家又被詭譎、黑暗的宗教信仰所籠罩,她身上的魔力(念動力)會被誘發可說是意料中事。而史蒂芬‧金大概萬萬沒想到他所描述的這個世界,竟然成了一幅「未來預想圖」。
試想:嘉莉長期受同儕欺負,好不容易被喜歡的男孩子邀約舞會,等待她的竟然是另一場霸凌(中間的誤會暫且不論),她瞬間毀滅一切的情形,不就與現在國外校園發生的掃射事件十分相似嗎?
差別只在於三十多年前的嘉莉使用的是魔力,而今遭受霸凌的學生使用的是槍枝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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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歲的我,正在大學校園裡懵懂地生存著。
而十九歲的史蒂芬‧金,因為熱愛《魔戒》,已經決心創造出一個屬於他的、如史詩般的巨作。
雖然這個心願並未如願在他一字頭的歲月完成,但後來他確實為讀者們帶來了一大片難以抗拒、充滿魔幻色彩的奇妙園地--那就是《黑塔》系列的誕生。
初讀《黑塔》第一部《最後的槍客》,我驚覺:我對史蒂芬‧金的了解遠比我想像的還要少。
我看過他在《戰慄遊戲》的幽默、殘酷與詭譎,也讀到了他在《四季奇譚》裡的深沉、無奈與希望,我原以為我可以套用同樣的閱讀經驗在這本《最後的槍客》。
然而,我失敗了。
在完全沒有任何先備知備下,我窺見了史蒂芬‧金的另種風貌,這著實令我手足無措。
《最後的槍客》,我讀得好辛苦。
雖然在行文中,我隱隱可以感覺到這是史蒂芬‧金會有的文字風格(只是不夠俐落),但情感上我幾乎都在拒絕它。
因為那個黑暗的世界,我不懂;羅蘭的堅持,我也不懂。
--直到塔爾城的出現,直到羅蘭不斷地回顧他的過往........
一開始,我認定《黑塔》系列是一本在正常世界中的正常故事,所以我無法一翻頁,便走進史蒂芬‧金塑造好的時空。
當我意識到我得把它當成《魔戒》或《哈利波特》那樣時(不單純的世界),書已經翻了1/3。同時,羅蘭也在塔爾城大開殺戒了。
爾後,閱讀變得順暢起來,我也逐漸對羅蘭執著的黑塔感到興味。
顯然第一部《最後的槍客》是座高牆,一旦越過它,景觀會完全不一樣。
《最後的槍客》裡,史蒂芬‧金所描摹的世界並不具體,我只知道那可能是個正在沉淪或毀滅的空間,主角羅蘭就像騎士般,不得不找出大魔頭(黑衣人?),試圖毀壞或阻止些什麼。
等到他追上了,卻發現似乎有著更大的難題等著他。不過進入第二部《三張預言牌》後,羅蘭的旅程和夥伴更加豐富。
同時,史蒂芬‧金的行文也流暢、成熟許多(如同我在《戰慄遊戲》或《四季奇譚》領略到的),不再像《最後的槍客》般,偶爾會出現「卡卡」的感覺。角色也愈來愈具體化,在第一部我對羅蘭尚有模糊之感,到了第二部這種感覺已經不見了。
若說有什麼不滿之處,就是我還得等好幾集才知道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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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你在一處荒涼之地,
發現一部被撞得稀巴爛的轎車,
裡頭駕駛者苟延殘喘著,
你費盡力量將他拉出來後,
驚訝他竟是你最最最鍾愛的作家,
他的作品在你家書櫃一字排開,整齊得有如閱兵,
此時你會怎麼處置他?
正常人大概會回我一句「廢話」,
接著緊急CALL來救護車和警察,
最好隨行在這位作家身旁,
以便他醒來可以討個人情(簽名、握手或其它的吧orz...)。
不過《戰慄遊戲》裡的安妮‧維克斯完全不做如是想,
當她發現保羅‧薛頓--她是保羅的頭號書迷,他寫的苦兒系列她統統都有--因酒駕撞車倒在路邊時,她選擇的卻是將他「搬」回家,
不停地餵他吃止痛藥,打食物劑,順便凌虐他一下,
然後,最重要的目的-威脅他改寫他的最後一部系列作品,讓女主角起死回生。
史蒂芬‧金的《戰慄遊戲》讓我嘗到了與《四季奇譚》截然不同的味道。
本書僅有兩個主角:瘋子安妮與倒楣鬼保羅,卻看得我提心弔膽。
安妮超乎常人的行徑,和貴志祐介《黑暗之家》的兇手有的比。
可是當作者陷讀者於恐懼境地之時,
卻又不斷藉由保羅發揮他幽默的筆觸,
害的我不得不擺蕩在大笑與惶恐之間。
對我而言,閱讀本書有個很有趣的感覺,
即是我對安妮的殘忍手段固然厭惡之極,
卻無法否認,我能體會身為頭號書迷安妮的心情。
自己最鍾愛的作家,必是能寫出自己最喜愛的劇情和人物。
但假如有一天,作家不愛這些角色了,不愛這些他常寫的劇情了,
決定將這些東西全部毀滅(如同保羅狠心地賜苦兒一死,豪邁地結束苦兒系列),
那..那讀者們該怎麼辦?
柯南‧道爾當初厭倦福爾摩斯這個角色,
讓他死於瀑布時,多少書迷捎來難以平息的憤怒,
連他老媽都痛罵他說:
「殺掉福爾摩斯先生這種大好人?你是白痴嗎!你敢!」
可憐的道爾先生最後只好賦予福爾摩斯輕功,逃離險境了。
我相信歷來許多作家應該都遭遇過類似的困擾,
愈是受歡迎的角色或劇情,愈是使作家難以脫身。
就拿有栖川有栖來說吧,火村英生的受歡迎(無論是在哪方面XDD),
對他似乎也是一種困擾,他寫的是推理小說,也希望讀者重視這個部分,
不過我想有些讀者想看的可能不是這個部分(明白的人應該知道我在說什麼XD)。
除了讀者外,有時候編輯也會出來摻一腳。
可憐的吉敷竹史不就是因為某女編輯的阻礙,
才無法與加納通子修成正果的嗎?
島田老師一定也是非常頭痛吧!
同時,我在想,島田老師絕對也收過讓御X洗和石○在一起...辦案的信件吧!
我不相信他計畫御X洗前往歐洲時,沒有書迷摔書。(笑)
我自己也有過類似的情緒,不過是發生在漫畫上。
當某位漫畫家將我最愛的男主角賜死時,
我在BBS版上發出的言論居然是「我要炸翻編輯部和XXX的家」,
當然,當時這類的怒氣不是只有我有,大家都忿忿難平。
幸運的是,男主角後來果然活過來了,編輯部和漫畫家不用被攻擊了。
然而,書迷有自己的情緒,作家也有啊!
本書的保羅在寫完苦兒系列的最後一本時,
歡呼聲連連,還說他終於擺脫「苦兒這個賤貨」了。
苦兒系列是通俗小說,雖然暢銷,卻一直無法滿足保羅內心的冀望。
他期盼自己能寫出扛鼎之作,並讓評論家為之傾倒。
他之所以會發生車禍,也是因為寫完得意傑作《快車》,
一時灌了太多酒才導致此種結果。
但值得玩味的是,當保羅被安妮囚禁,
硬逼著他寫出《苦兒還魂記》時,
保羅竟下筆如飛,並且寫出了苦兒系列中,
最精采、最緊湊,結構最嚴謹的一部作品。
這裡道出了兩個重點,
一是安妮儘管瘋狂,但做為一個書迷,保羅也不得不承認,她是他最佳動力來源。
二是對一個作家而言,通俗或暢銷是否等同無價值,絕對無法流傳千古?非得擠出一部嚴肅端正的作品才有存在的價值?
這我讓我想到幾個中西方的作家:
義大利作家薄伽丘最自豪的是他的詩作,
無意寫成的《十日談》他反而不以為然,
但沒想到流傳後世最受歡迎的是《十日談》。
中國文人韓愈強調文以載道,
寫了好幾篇〈原道〉、〈原君〉等方方正正的文章,
卻不及他的〈毛穎傳〉、〈送窮文〉的遊戲之作來的精采且受人喜愛。
史蒂芬‧金其實也是藉保羅說出他的心聲,
書中的保羅等同是他自己的影射,
當初他想歇筆不寫恐怖小說,
可是大多數的讀者不放過他,
就好像安妮綁架了保羅一樣綁架他,
他不得不走回頭路。
不過如果保羅最終還是沉醉在寫作的世界裡(即使被安妮當成禁臠),
那麼或許也代表史蒂芬‧金寫作路上走來,始終如一(鍾愛寫作)吧!
順道一提,史蒂芬‧金對寫作的譬喻相當有趣:
寫作有點像手淫--你觸動的是打字機,而不是自己的肉體,
但兩者都需要敏捷的頭腦、快速的雙手和遼遠的想像力。
這是我看過定義「寫作」的句子裡,最生動、活潑、傳神的了。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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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二個星期,相繼解決完暗黑館和人狼城的我,
決心換本短篇作品來平衡一下。
無意中選中的布朗神父,
卻因為卻斯特頓那拗口而漫長的句子,
使得星期五的下午變得昏昏欲睡。
當時也不知道哪來的念頭--
『換本書吧,史蒂芬‧金的如何?』
於是我趁著沒課的空檔,一路飛奔到圖書館,
架上有什麼就借什麼,《四季奇譚》就落到我手中。
※
記憶是一件很詭異的東西。
我對《四季奇譚》的先備知識,是從《刺激1995》來的。
我一直以為,我看過《刺激1995》,而且它是我第一部自己掏腰包到電影院看的電影。
可是讀完〈麗泰海華絲和蕭山克監獄的救贖〉,
卻赫然發現,怎麼跟我看的電影內容不太相同。
等到上網查清楚,才知道我的記憶騙了我。
我花錢的第一部電影是《以父之名》,不是《刺激1995》,
儘管在某些方面,這兩部還蠻像的。
※
《四季奇譚》收錄了四篇故事:
春天的希望 -麗泰海華絲和蕭山克監獄的救贖
夏日沉淪 -納粹追兇
不再純真的秋天-總要找到你
暮冬重生 -呼-吸-呼-吸
史蒂芬‧金是恐怖小說的寫手,
不過這四篇和恐怖不一定搭得上邊,
儘管如此,不寫擅長的恐怖作品,
史蒂芬‧金依然把故事講得十分精彩。
而且毋須華麗的筆觸,炫麗的花招,
單憑平實的描述,恰到好處的譬喻,就能把我征服,
這也是我最佩服史蒂芬‧金的地方。
他寫的人性,毫無做作的感覺,
偶爾還穿插幾個搞笑的形容,讓我笑得在床上打滾,
但我想他大概會露出「什麼?我剛才有講笑話嗎?」的表情。
就像我大學某個系主任上課的模樣,
永遠以最嚴肅的表情,讓底下的學生笑得東倒西歪。
後來他順利升上院長,我畢業時,他坐上了副校長的位子。
※
1.麗泰海華絲和蕭山克監獄的救贖
這篇是裡頭最感動我的一篇,
看到最後我幾乎快哭出來。
作者藉由主角控訴監獄裡種種令人作噁的事實,
雖然令我感到震撼(加上一點點意料中事),
但這些都比不上主人翁堅信「希望」而做出的種種事蹟。
處在絕望之中,還能抬頭拚命伸手抓住凡人認為遙不可及的「希望」,
該說是愚蠢,還是單純呢?
但主角安迪就是稟持著這個信念。
而最後證明這恐怕是個令人下巴會掉下來的信念。
2.納粹追兇
然而我常在想,也許德國人的所做所為中有一些什麼東西,
會觸動我們內心深處埋藏的幻想。
或許我們有一部分的恐懼,正是因為其實我們內心深處都知道,
在適當--或在錯誤--的情況下,
我們自己也可能會建造出這樣的地方。
或許我們也知道,在某些情況下,
每個人埋藏在內心底層的某些東西就會高興地爬了出來。
我覺得上述這段話,非常適用於本篇的主角-塔德-身上。
一個聰明、聽話、人見人愛的金髮男孩塔德‧包登,
在發現自己的老鄰居先生可能是個前納粹頭子時,
他並沒有選擇大部分孩子會做的事-揭發,並成為鎮上的英雄,
反而藉此威脅對方,要求對方開始說故事時間。
這些故事不是三隻小豬、睡美人什麼的,
而是納粹在集中營、二次大戰令人髮指的各種行徑。
本篇是四篇故事裡份量最多的,
光看一個小孩和一位老頭角力的畫面,
讀者便能獲得極大的滿足感,
顯見作者的功力之深。
原則上這兩位主角,說白話點,都是變態的俘虜。
塔德一開始只是喜歡看一些戰爭雜誌,
到最後竟迷戀上老頭子講的故事,
到最後自己彷彿非得化身為其中的一份子,
才能獲得生存的意義。
很悲哀,卻很真實。
塔德象徵的,搞不好正是我們內心蠢蠢欲動的黑暗面,
唯一不同的是,塔德擁有導火線(雜誌+老人),
讓他埋藏底層的東西「高興地爬了出來」,
而大部分的人,導火線都是安安靜靜處於潮濕狀態。
裡頭最諷刺的,我想應該是塔德父母的教育方式吧!
恰巧昨晚我看到一則新聞,提到一位母親如何開明地對待自己的兩個兒子,
視他們為大人,記者還特地訪問兩個小孩,
問他們說班上其它小朋友如果考不好,父母會如何對待他們,
藉此凸顯這位母親教育孩子是多麼英明。
當時躍入我的腦海裡的想法,居然是叫那位母親和記者讀讀〈納粹追凶〉!
我不是反對那位母親的教育方式(教育本來就因人而異),
我只是想說,開明和放縱是一線之隔,小心拿捏比較重要。
3.總要找到你
最重要的事往往最難以啟齒,因為言語會縮小其重要性;
要讓素昧平生的人在意你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原本就是不容易。
我很喜歡這段話,
因為它反映了我當下的心情。
有些感覺,說出來就不值得了。
就像本篇的主人翁一樣,
遲遲沒有向同伴吐露他最美的森林邂逅,
因為這不僅不易表明,一說出來,似乎價值便大打折扣。
這篇故事很簡單,不過是四個童年好友尋找屍體之旅罷了。
旅行自然有它的趣味,尤其是童年時代的探險,
但作者偏使它懸著一個「尋找屍體」的詭異目標,
整篇故事便維持著一股微妙的矛盾感。
但探險本身(包括途中主角捏造的故事)我並沒有產生多興味,
反而當他們分道揚鏢,各自尋找前途,
那股童年不再的空虛感才正式襲向了我。
有些回憶也只能是回憶,
當時空無情地在自己與朋友間劃下一道鴻溝,
那是無論如何都復合不了的,
畢竟,人都得長大,這是定數......
4.呼-吸-呼-吸
我懷著滿心的興奮,可是這種單純的興奮之情,
好像是最容易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不見的生命特質,
等到我們年近古稀再重拾這種心情時,
總會感到幾分意外,就好像滿頭白髮多年後,
你在梳頭時,竟然在梳子上發現一、兩根黑髮一樣驚喜。
本篇主角是一位坐六望七的老先生,
某日應上司之邀,來到了紐約某處所,
裡頭大多是像他一樣的老先生,
這個地方看起來像個俱樂部,
可是大家絕口不提這三個字,
也毋須繳交會費。
大家在這個地方或許看書或許打撞球,
又或許分享許多故事。
而每個耶誕節前的星期四晚上的故事,
通常是最精采的。
從本篇的標題可以聯想到拉梅茲呼吸法,
不過我卻聯想不到故事裡的呼吸法,
竟然是以如此令人傻眼的方式出現,
但這也正好呼應到副標題「暮冬重生」。
生命的誕生即如作者所言,不一定是驚喜,
它同時也可能帶來死亡,在生與死之間徘徊,是最難熬的矛盾。
而故事中的女孩最後在這個矛盾中,
完成她一直想完成的工作,
或許乍聽之下是個毛骨悚然的故事,
可是我卻覺得其中包含了旺盛的生命力。
這也是生命延續最奇妙的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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