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怎麼跟我家老弟『聊』到這個話題的...

只知道當時我正坐在電腦桌前,敲敲打打一些不知所云的東西,他在門口叨念了一會兒,突然把矛頭指向我的書。

我是我家的小霸王,僅有的四個房間,我一個人就佔了兩個。
但這不能怪我,全是因為那永遠也買不完的書。

「你老是嫌空間不夠,為什麼不把你的書丟掉?」

聽到我老弟說出這種話,我頓時停下手邊工作。

開什麼玩笑?那是書耶!!又不是衛生紙!


「不然就把它們網拍掉!」

我拍了啊....只是網拍的都是我討厭的作品或教科書,買的人很少嘛......


「你摸著良心問問看自己,那一堆書有哪些你看過還會再看一次的?」

我瞬間被KO了,望向那幾個一層被我當三層用的書櫃(還有一堆不得已躺在箱子裡),我說不出話來。

以前有人問過,買推理小說的意義在哪裡?
知道兇手、手法、動機,再看一遍的機率大嗎?

這種問題有許多答法,諸如再看一次可以瞭解作者的布局與用心,或者欣賞作者+譯者的文辭等等。

然而,我摸了我的良心,發現一個殘酷的事實:

我會讀第二遍的推理小說,不超過十根手指頭(淚)。

雖然我的書櫃不盡然都是推理作品,但是最起碼也佔了二分之一左右,可以說是本人書籍進口量的最大宗。

買了一堆書,卻只會讀一次,在我老弟眼中,可能認為還不如去買衣服或鞋子,因為它們可以重覆使用,直到壞掉為止。

當時我反駁不了我家老弟,因為事實好像就是如此orz。

但事實歸事實,本人還是繼續買書+堆書,反正船到橋頭自然直,大不了把三層櫃當五層櫃用(如果有辦法的話),也可以考驗我的空間智慧。

同時為了回應我家老弟對我的勸告,我花了半小時整理書櫃,最後丟掉的是一本舊到長蟲的英語辭典(為什麼我還留著?)和一本減肥書(反正也沒效),加上三塊不知打哪來的題庫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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