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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BBC推出《Sherlock》時,我看完劇照與預告,非常不以為然。想說BBC搞什麼鬼,沒事換湯不換藥,弄一個新版本出來幹嘛?等到我因為無聊看完第一集,才明白,有問題的是剪接預告的人和我這顆先入為主的大腦啊!!這麼好看的劇為什麼一季只有三集?(搥地)


Person of Interest》所受到的待遇,和《Sherlock》幾乎一模一樣。一開始是噗浪河道上充斥著POI的訊息,看到噗友們熱烈的討論與沉迷,我當然有好奇心,無聊看了一下劇照與文案,什麼融合《關鍵報告》、《全民公敵》和《鷹眼》的情節……哼,這三部電影我都沒看完,一聽名字就不是我的菜。而編劇是鼎鼎大名(對我而言不是)生出《黑暗騎士》的Jonathan Nolan,可惜的是,英雄電影從來不在我的守備範圍,若會進電影院欣賞,一定純粹閒來沒事看爽的而已。

直到今年六月,我不知道哪根神經搭到正確的路線,鬼使神差低調了前二集來看。然後……然後……就陷入徹底淪陷的狀態裡了啊!

怎麼這麼好看為什麼第一季季末那麼虐為什麼第二季還沒出來!!!(翻桌)

看完最終回的我簡直像個瘋子,一邊不滿季末怎麼可以留下這麼虐的尾巴,一邊拚命搜尋POI相關的資訊,被兩位主角迷得神魂顛倒整個人腦袋裡完全裝不下其它東西(明明暑假一開始決心要發憤圖強的說)。最終回結束那晚,我還趴在電腦螢幕前大哭了好久,不是我的錯,是編劇造成的!害我睡覺作夢還夢見兩位主角。

沒想到我今年第一部完整解決的影集竟是POI,更始料未及的是它竟然帶給我如此深刻的感動與衝擊。

想當初我是多麼不屑啊結果卻陷得那麼深Orz。


話說回來,POI是一部怎麼樣的作品?

POI的背景設定在紐約,主角John Reese(Jim Caviezel 飾)是前CIA特務,為國家執行過許多我們想像得到或不敢想像的任務。但不知為何,他卻輾轉回到紐約,發現自己深愛的前女友早已車禍死亡後,他成為居無定所的流浪漢,彷彿這個世界上,再也不存在John Reese這個人。

(Jim Caviezel 飾 John Reese)


某日他在地鐵意外牽扯進一場紛爭,為他保釋的是一位相當低調的人士──Harold Finch(Michael Emerson 飾)。Finch富可敵國,我們一輩子不吃不喝賺下來的錢財大概只是他資產的零頭。911之後,美國極力想將全國人民行動置於監視之下,聰明絕頂的Finch竟然創造出類似的「機器」(The machine)。

(Michael Emerson 飾 Harold Finch)


這個機器無所不在,它紀錄人們的一舉一動,再判斷何者可能具有威脅性或危險性。但國家需要的是找出潛在的恐怖份子,一般人民的安危不在考慮之列。Finch每日望著機器,看著它吐出的號碼(每個號碼代表一個人,機器吐出號碼表示這個人可能即將涉入某些事件),明明知道他們可能遭受不明原因而死去,卻無能為力。

既然國家不願介入,那麼他就自己來想辦法吧!

於是Finch找上了Reese,雇用Reese為這些「Person of Interest」想方設法,找出事件的真相。「Person of Interest」意指「嫌疑人」,但在本劇中,POI可能是受害者、被害者或相關的第N者,不到最後,答案往往不會揭曉。

因為這樣的設定,本劇與其它犯罪相關的作品有了強烈的差別。一般犯罪懸疑劇,大多是案件爆發後,再抽絲剝繭,尋求真相。可是POI卻得先挖掘出「事件」在何處,再對「嫌疑人」進行身份認定,最後才有辦法找到真實的答案。

因此,本劇幾乎每一集都看得我心驚膽顫、刺激非常,常常我得按暫停鍵,轉回電視看個幾分鐘卡通中和一下,再回頭進入情節(笑)。愈到後面幾集更是嚴重,我甚至無法好好躺在床上觀賞,總是神經繃緊地端坐著。

編劇的功力十分了得,意外性從來不用我操心。即使我認定已經被騙好幾集,下一集總該有點長進時,結果證明我仍然逃不出編劇的手掌心。尤其是最終回,我差點在螢幕前大叫。明明我自認已經料到編劇的小心思,可是答案依舊出乎我意外。


如果說本劇情節寫得極合我胃口,那麼更出色的無疑是角色們的編排。

有人說《Person of Interest》很像是Nolan筆下的另一部《黑暗騎士》,只不過將高譚市換成紐約,將Batman換成Reese與Finch。我沒看過《黑暗騎士》,並不清楚之間的差異。但如果真如此,我肯定要找來《黑暗騎士》欣賞一下。

若看慣犯罪類型的作品,我們大約都知道運作模式,主要角色們不是一個team便是雙人組合,從案件中慢慢磨合、產生情感,進而成為密不可分的團體。

可是Nolan創造出來的ReeseFinch卻沒有這麼簡單。

表面上他們有共同的目標,拯救無辜人士於水火之中。為了無辜者,他們合作無間,拚盡心力,可是實際上他們卻並非完全的對等與信任。

 


創造機器的是Finch,自然他對Reese的過往瞭若指掌,也明白Reese因為無法挽救前女友的生命時刻活在自責的痛苦中。利用這一點,Finch才能輕而易舉吸收Reese成為自己的雇員。

他懂Reese想贖罪的心情,比任何一個人都強烈。

然而,Reese卻對他的老闆全然陌生。Finch是一個巨大的謎團,從姓名到出身背景無人能參透,他總是戴著冷漠、斯文的面具,拒絕Reese一再的試探與深入。但身為前特務的Reese可不是坐以待斃的主兒,除了平時利用耳機對話查探,他更不會放過跟蹤自家老闆的機會,後來Finch知道Reese的心思,藏掖得更厲害。Reese居然不惜出動他在警界「吸收」的人力Fusco警探來調查Finch。

兩人的這種組合相當微妙,在工作上他們可以信任彼此,但私底下卻將自己包得緊緊的,尤其是Finch,簡直像不讓任何人越雷池一步似的。

Nolan塑造的這兩位主角,一個是前特務,一個是超級富翁,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照理應該沒有交集之處。可是Nolan給了他們相似的遭遇與靈魂,他們都曾失去寶貴的人事物,再也無法與這個世界有任何正常的掛鉤。悔恨與苦痛不時啃噬著他們,也許哪天他們就會任由負面情緒將自己毀滅。



然而,他們遇見了彼此,生存的曙光乍現。

Reese常說,是Finch給他第二次機會,讓他可以擁有新目標、新工作,去拯救可能死亡的人們,好彌補他未能及時趕到前女友身邊的痛悔。但我想,如果Finch坦承一點,一定也會和Reese說出同樣的話語。造出機器的他,在未遇見Reese之前,眼見機器不斷吐出的號碼,內心如何煎熬不難想像。如今有了Reese,終於可以終結過往持續的無力與懊悔。



兩個孤獨、受傷的靈魂有了交集,Reese或許正是聞到似曾相識的味道,所以才不放棄打探Finch的過往。

「信任」這個課題相當沉重不易,遭遇過傷害的兩人其實都明白。即使懸著「拯救世界」這個大招牌,也不代表彼此可以掏心掏肺。Nolan厲害之處便是在於如何將兩人從遙遠的兩端,逐漸拉攏於一。


一開始我觀賞POI時,一如其它戲劇,都是抱著正直、健康的心態。

問題是,看看上面我寫的角色設定與情節發展,真的很容易就會歪掉。這就像我當初接觸《Sherlock》的心境,完全沒有想到結果被閃到被萌到還不能申請醫療補助啊!

我心想,明明POI的兩位主角都是大叔級了,為什麼還是可以萌到我噴三公升血都不夠?

其實第一集我還是很單純的,但到了第二集Reese查出Finch其中一個身份,並登門造訪,攪得Finch一臉驚慌失措時,我已經感到不對勁。等到最後Finch索性完全放棄那個身份,Reese透過電話表達他的不滿時,我知道我再也不能正常地觀賞這劇了>////////<。

 


Reese的嗓音非常好聽,說句害臊點的話,我都覺得光聽他的聲音就能高潮呢!(喂喂喂)

所以幾乎每天透過耳機與他對話的Finch,不知做何感想?況且Reese超愛和Finch調情──我真的覺得是調情(或許是Reese嗓音太好聽的緣故也說不一定),明明在調查POI,他都可以有事沒事將話題扯到他的老闆身上。

舉例來講,Reese很在意Finch不喊他First name這件事。Finch總是冷冷淡淡、端正有禮地喊他「Mr. Reese」,甚至遭遇危險情境,還是「Mr. Reese」不離口。不知為何,Reese對此不甚滿意。118裡,兩人分別跟蹤兩名使用同一姓名的POI,Finch只是直呼了一下POI的名字,Reese立刻對此表達不滿。我心想,Finch在前面講了一堆案件相關資訊,Reese你怎麼什麼都沒聽見,只聽見Finch喊那女人名字?

 
 
 


另外,只要有人接近Finch,Reese的神經質就會發作。Finch不過是主動和118的POI搭談,Reese下一秒就詢問他為何要開口。雖然以情節而言,Reese的反應不算有誤,但不知為何我就是覺得Reese的口吻怪怪的。Finch好友的兒子從國外回來,與Finch又摟又抱、相談甚歡,Reese立即貼身跟蹤。後來因為要監視POI,只好委託Fusco警官。找人跟監自己的老闆,這也太……

 


只能說前特務執著的點真的很妙XD。

不過人家Finch絕不是沒心沒肺的男人,如果最初的疏離是一種防備(畢竟不熟嘛),那麼共事多時後的依然冷淡,絕對是Finch個人性格彆扭、不擅人際的表現(簡言之,就是傲嬌啦)。

不然當Reese被CIA槍殺,Finch那一聲聲「John」深情夾雜恐懼的呼喊與扶持是假的嗎?焦急地推著Reese的手術車,然後在沒有執照但技術高超的醫生面前扔一大袋美金,只求Reese能夠活下來的緊繃神情又豈能裝得出來?



無論信任這個課題多麼艱難,ReeseFinch心中有了重量是個鐵錚錚的事實。反之,亦然。多少次Reese身陷險境,卻不斷推開Finch,為的是不要連累他。

我非常喜歡這種漸層式的寫法,彼此一點一滴深入對方的生活與心房,最終在內心佔據一席重要之地。而這對Reese與Finch又彌足珍貴,因為兩人失去太多太多了,倘若沒有可以堅持下去的目標與希望,人生如何過下去?機器吐出的號碼令兩人覺得自己還有存在的價值,但我更期盼兩人本身的存在就是彼此活下去的依據。

不一定是愛情或友情,而是更深刻更值得珍重的情感──只流淌在ReeseFinch之間、專屬的情感,相互支撐他們可以面對往後的每一天。


事實上,POI整體的風格比較沉重,特別是最後幾集。Nolan很會描寫角色間的情感,很容易就叫我鼻頭一酸,不僅兩位主角如此,其它角色也發揮很大的作用。無論是從dirty cop轉成正派的Fusco警探,或原本發誓要逮捕Reese之後卻為他所用的Carter警官。兩人在劇中都扮演著相當重要的關鍵,沒有他們,Reese與Finch可能有十條命都不夠死。

(Kevin Chapman 飾 Lionel Fusco)


(Taraji P,Henson 飾 Joss Carter)


不過沉重歸沉重,Nolan偶爾還是會寫點輕鬆的,我最愛看能體現Reese和Finch老夫老妻生活的橋段(笑)。說到這點,字幕組可是幕後極大的推手啊!每次看到Fusco向Reese或Finch抱怨其中一位,我就忍不住想大笑。下圖便是Fusco向Finch抱怨Reese的對話,超有愛的!

 
 
 


古語云:「城門失火,殃及池魚」。我常覺得Fusco是池裡的魚,老被這對夫妻的爭執給拖下水XDD。

關於老夫老妻,絕對不能不提的是117的保姆日記。

117的POI不是一般人,而是才幾個月大的嬰兒,名叫Leila。Leila超超超級可愛的!這集有她,萌度爆表啊!

 


想當然爾,我們可以看到Reese和Finch手忙腳亂的樣子。但咱們的Finch不愧是MIT出身,包尿布餵牛奶都難不倒他,甚至太專心餵牛奶連Reese call他都聽不見。

 


好笑的是,Finch去拜託Carter警官幫忙,Carter得知Leila正被Reese照顧時的反應超大。

 


我能理解Carter的心情,因為後來Leila在圖書館(主角們的基地)爬失,Reese與Finch發現她時她居然口裡咬著一顆手榴彈。

 


那個手榴彈是Reese的存貨,Finch一直很討厭Reese將武器放在圖書館,於是兩人為此又產生爭執。當時兩人根本完全陷入夫妻狀態,尤其Finch手裡還抱著Leila,Reese走在後頭一臉擔憂後悔的模樣。

 
 
 



前面我提過,當初看到劇照時我對這部作品毫無興趣,跟《Sherlock》一樣。同樣的,開動後情勢大逆轉。我這個人對於演員帥氣與否不是很在意,最重要的是演技,有演技自然會散發出魅力,英國那兩隻就不用講了,紐約這兩隻當然也是如此。

縱使是大叔級別,一樣可以把我迷得三魂丟了七魄。

Reese這位前特務身手了得、魅力非凡我不多提,我想談的是傲嬌宅總Finch。



這個角色相當有趣,比起Reese的背景在前幾集不斷釋放出來,Finch算是被掩藏得很好的,到最後幾集才將他的過去交待得較為完整,也因此他帶給我的後勁相當強大。

他失去最重要的朋友,又因為他造出機器而被迫放棄心愛的女人,他的遭遇不見得比Reese好到哪裡去。他站在金字塔的頂端,坐擁龐大財富,心靈卻與身為遊民的Reese一樣乾涸。

所以不意外他待Reese為何始終有禮卻充滿距離,傷得太深的人大概不願使自己重蹈覆轍吧!

可是實際上這是Finch的面具,恐怕連Reese都沒法徹底摘下的面具。只有在118裡,Finch不小心吃下POI給他的搖頭丸,嗨翻了的Finch才終於有機會展現他的真面目。

這集的Finch萌到一個不行,我笑說嗑了藥的他心智退化到跟Leila差不多。



Michael超會演,一個大叔居然可以這麼可愛,不覺得太過份了嗎?(跥腳)

卸下防備的Finch純真的像隻兔子(笑),平時絕不主動,卻在那天懇求Reese留下來,並要求對話。

 
 
 
 


天啊,這簡直是太陽打西邊出來,也難怪Reese為此愣了好幾次。雖然Reese急於打探自家老闆的過去,可是趁人之危的事他是做不出來的,所以還是很有風度地離開Finch,免得Finch管不住自己的嘴巴大談特談。

只是歡快的氣氛卻在互道晚安時破了局,原來嗑藥後的Finch根本把Reese當成他的故友Nathan,難怪心防卸得那麼快。Nolan真的很喜歡在結局給一記回馬槍,當初我看118本來看得很快樂,卻在Finch的一聲「晚安,Nathan」中被虐了一把。

顯然Nolan的虐觀眾的本事和他寫的意外性一樣好。

所以看完最終回我才會那麼心痛啊!!(淚)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第二季九月就要開播了,至少不用等那麼久(不像英國那一對要等到後年)。

總之,《Person of Interest》要情節有情節,要萌點有萌點,有演技有演技,強力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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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iedu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