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愛,為何使人發狂?』
是這集的標題,同時也代表了一樹瀕臨崩潰的心情。

上一集葉夢和永璃互吐心聲後,兩人在這集簡直一反前面六集的常態,如膠似漆到一個連我都看不下去的地步。然而因為兩人性格差異的使然,使得這段愛情總是起起伏伏,開心時甜蜜到令人嘴酸,吵架時又總是讓一樹夾在中間。不僅如此,其它三對也把一樹當成戀愛顧問,逼得一樹幾乎快支撐不下去。

一旁的瞳看得十分清楚,雖然勸過一樹不要再當濫好人,可是一樹似乎怎麼也放不下。但別人的戀愛詢問其實不是重點,重點是一樹對葉夢的情感,已經膨脹到他自己都快要壓抑不下去了。



終於,在某個僅維持一天的夏令營結束之際,夾在永璃與葉夢的爭吵中間的一樹,終於爆發了!

這段看得我既心酸又無力,一樹不斷地將葉夢往外推,甚至不惜喊出「我從來沒有把你當作死黨」這種違心之論。明明對葉夢的愛情在一樹內心從未間斷過,甚至滋長得超乎自己的想像,可是痛苦、惶恐、不安逼得一樹只能推開葉夢,藉由他人生中第一場的打架,徹底使葉夢遠離自己,使葉夢不得不說出「絕交」兩個字。





一樹親手斷送友情,又掐死從未在陽光下曝晒的愛情之芽,整個人變得跟以前完全不一樣。他只能投向瞳的懷抱,藉此忘卻心頭之痛。

前一集他主動要求與瞳交往,果然是為了測試自己能否忘記葉夢。瞳其實很清楚,她是如此聰明伶俐,怎麼會看不出一樹的猶豫與難過呢?但是一樹痛苦,瞳更痛苦。正如一樹硬逼迫葉夢與自己絕交一樣,瞳也將一樹推出去了,推到葉夢的面前。她忍著心痛,要一樹不要逃避自己的心情,喜歡的話,一定要說出來。



雖然我也覺得喜歡不說出口,未來一定會後悔。可是當一樹站在葉夢面前時,我卻又替他感到害怕。離開一樹的葉夢,並沒有更好過。他甚至連永璃都不理會。永璃打電話向一樹求救,一樹說:「反正那傢伙明天就會活蹦亂跳了。」永璃卻一臉嚴肅地說:「我不這麼認為......葉夢沒有你,是不行的。」

相互依存的友情,能否變成愛情?當一樹戰戰兢兢要道出自己的心意時,我想我或許有那麼一點點的期待。不過這場在泳池邊的告白戲實在是既有趣、混亂又有那麼點浪漫啊XD!



叫我來這裡,要跟我說什麼?(葉夢)

葉夢,我有事求你。(一樹)

什麼啊?可別跟我借錢。

拜託你,今天到我說可以之前,你能閉嘴嗎?以前總是我聽你說,就今天,你聽我說好嗎?這種話,一猶豫就說不出口了。我得快說!本來,我是打算一輩子都不說的。可是為了瞳,我也必須要說出來。

這話也太長了吧!昨天的事(指兩人打架),我也有不對。

不,我想說的是......我喜歡你!

我也喜歡你啊!

不是那個意思。

那是討厭囉!

也不是討厭。

那不就行了?

不行!

你到底想說什麼啊?

我想說,我喜歡你啊!

我這不也是喜歡你嗎?

你的喜歡和我的喜歡,不是一回事!

看到這裡,真的很想把葉夢掐死,這傢伙非但沒有知覺,還讓對話進入無限迴圈,人家一樹都已經緊張到隨時會昏倒了啊!!不過,後來葉夢的表現真的不錯啊!

你應該能明白的吧!我都打算一輩子不說的。

就是說,這不是單純的友情囉?友情以上?
看見我跟別人親熱,你會發火?被我盯著看的話,你會緊張?那跟我約會......

你饒了我吧!我的心都跳到嗓子眼上,搞不好會緊張暈倒。

這段葉夢和一樹演得真的很棒,葉夢步步逼問,一樹咬緊牙根一路點頭到底。最後,葉夢居然丟出個大炸彈:

那,你會想跟我接吻囉?



我猜一樹當時肯定愣住了,但仍然依從本心點了頭。最令我驚訝的在後頭,葉夢本著實事求是的實驗精神,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喜歡男生,就和一樹接‧吻‧了!!



如果說前六集我對葉夢還有微詞,到這集坦白講,我已經沒話可說了。雖然葉夢有時候想法很齷齰,行為又不正經,可是他對一樹的友情是真的。我本來以為他會一口拒絕一樹,然後依然當好朋友,或者逃避不願面對。但兩者都沒發生,他和一樹接吻,不是同情,不是討好,只是單純想明白自己能否對一樹有那種心情。換句話說,他既沒有排斥一樹可能是同性戀的事實(他根本沒考慮到這層面,純粹就是把一樹當最好的哥兒們),也沒有完全否定自己動心的可能性。

所以我終於可以了解,一樹為什麼喜歡葉夢了。雖然我對於一樹這麼快就坦然面對單戀與失戀的來臨,感到不是很滿意(總覺得可以再鋪陳得更完整一些,一樹的心境可以再多深入一點,否則實在可惜了這個爆點),然而,看在一樹和葉夢那個自然單純的吻,就算了吧!(笑)



這集,一口氣解決了一樹與瞳的兩難之境。瞳後來也不逃避自己的心情,向一樹告白了。雖然一樹沒有正面回應(因為瞳告白的情境有點點曖昧),可是一樹總算恢復原來的那個他,和葉夢、其它人,都可以自在相處。下一集似乎要開始處理老師們的部分了,其實我還是覺得,一樹和瞳這個部分,可以再用一集仔細地好好描述,讓整個感覺再圓滿一點。畢竟一樹的轉換,我還是覺得太快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iedus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